眾賢日用品信息諮詢服務部集資詐騙一案(以下簡稱“眾賢案”),經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終結,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法院已對涉案財產依法處置完畢。天津東麗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有序推進資產處置、資金歸集、信息核實等重點工作,並就歸集到位的涉案資金進行了首次資金清退。為維護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依據生效刑事裁判文書和集資參與人信息核實登記確權情況,現就剩餘資金開展終末清退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退時間
本次資金清退自2026年2月2日至2月6日。
二、清退比例及金額
本次資金清退按照實際受損金額在全部到位資金中的佔比確定具體的清退比例,為32.38%。
具體清退金額計算方法為:其實際受損金額乘以清退比例。
說明:實際受損金額,是指集資參與人的本金受損金額,即,實際集資金額減去已獲返利金額的差額。
三、清退對象
1.本次資金清退對象為:在“眾賢案”中參與集資,於2023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通告登記期限內,通過“東麗區非法集資案件登記核實系統”參加集資參與人信息核實登記、完成確權、簽訂承諾書的集資參與人。包括:
1.已按照受損金額25%的清退比例取得清退款的受損集資參與人,此次補清退受損金額的7.38%(32.38%-25%)。
2.由於受損集資參與人身故代辦人(繼承人)未辦理繼承公證,待辦理繼承公證後,按照審計最終確定的受損金額32.38%的比例進行清退。
3.由於銀行信息不全未取得清退款的集資參與人,在補全信息後按照審計最終確定的受損金額32.38%的比例進行清退。
四、清退方式
由工商銀行將清退資金匯入在信息核實時登記的本人有效身份信息開立的電子賬戶。
特別提示:請符合清退資格的集資參與人,注意接聽“眾賢案”資金清退組電話或短信通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網點領取清退資金。
五、幾點說明
1.按照“應發盡發”的原則對歸集到位資金款項進行清退。
2.集資參與人應注意防范電話詐騙,本次款項清退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會提出轉賬、驗資、交費等要求。本公告以天津市非法集資舉報中心微信公眾號、東麗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刊登內容為准,請集資參與人注意甄別,無論任何人以政府、法院、公安、檢察院或其他機關名義以任何理由要求匯款或索要賬號密碼的,請不要聽信,不要轉賬匯款,防止上當受騙,並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3.領取清退款業務辦理過程中,銀行會對收款人身份信息進行核對,此為正常的身份識別流程,請集資參與人配合辦理。
4.因資金清退工作涉及人數較多,清退款項到賬時間可能會有延遲,以“眾賢案”資金清退組電話或短信通知為准。
5.資金清退結果以開立銀行賬戶(電子存單)為憑證。
6.故意編造虛假信息乾擾清退工作、損害集資參與人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有疑問,撥打以下諮詢電話:022-83475055。
天津市東麗區“眾賢案”資金清退工作組
(東麗區財政局代章)
2026年1月16日






